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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治服务送到蒙古包前——阿鲁科尔沁旗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近年来,阿鲁科尔沁旗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融入基层治理、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持续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从“敖特尔法律服务驿站”看基层法治实践

在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苏木,每年6月至10月,1200余户牧民迁徙至距苏木政府100余公里的敖特尔夏季牧场,最远牧户到固定法律服务点单程超过200公里。居住分散、移动性强、往返成本高,一度让牧区法律服务难以下沉、矛盾纠纷易被搁置。

针对这一治理难题,阿鲁科尔沁旗依托基层司法所打造“敖特尔法律服务驿站”,把法治服务从固定办公点延伸至草原深处、蒙古包前,构建起与游牧生活相适配的“流动法治服务网”。

驿站构建“三站合一”移动服务体系:设立“蒙古包调解室”,把调解场景搬到牧民熟悉环境中;设立“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汉蒙双语法律咨询、文书代写、法律援助等服务;设立“两所联动中心”,推动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协同处置草场争议、邻里冲突等复杂问题。驿站坚持“调解中普法”,在处理纠纷时同步讲解《民法典》《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转场、草场划分等关键节点开展场景化普法,推动矛盾纠纷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

运行以来,驿站累计调解纠纷36件,调解成功率100%;牧民办理法律业务平均用时不超过2小时,“跑腿”次数减少90%,时间成本降低85%;今年新发纠纷数量同较去年同期下降15%,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成效进一步显现。

以示范创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敖特尔法律服务驿站”是阿鲁科尔沁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旗持续完善“司法+N”多元共治模式,深化“两所联动”“庭所联动”“四所一庭”机制,健全旗、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调解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在依法行政方面,阿鲁科尔沁旗常态化落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完成旗乡两级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核6500余项,14个苏木乡镇和53个旗直机关普遍配备法律顾问,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在政务服务方面,全旗创新推出“牧草服务”“动物诊疗”等本地特色“一件事”,累计办理2万余件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76.19%,材料提交数量减少42.86%。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全面推行行政管理信息“十公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在行政执法方面,全旗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6个,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行政检查机制,确认并公布涉企行政执法主体47个。同时,督导各执法主体将5441项行政执法事项、310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录入一体化平台,实现执法事项全流程线上管理。

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全旗推进线上“三台融合”与线下实体平台协同运行,推广“马背普法行”“公证下乡”“乡村振兴公证服务站”等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向牧区、农区、社区延伸。

下一步,阿鲁科尔沁旗将持续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补齐短板、巩固优势,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基层群众。

市委依法治市办、阿鲁科尔沁旗委依法治旗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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