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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欠款引纠纷 调解促和化矛盾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买卖合同欠款矛盾,切实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从源头防范债务纠纷激化,近日,新城子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柴油采购欠款纠纷,高效化解双方债务争议,有力维护了辖区基层和谐稳定。

案情简介:当事人刘某某经营加油站,霍某某曾在其加油站采购柴油,共计欠款19000元。双方于2026年7月23日自行协商,约定霍某某于2026年8月1日前结清全部欠款,如逾期未偿还,霍某某自愿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霍某某当场出具欠条并签字按手印确认。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刘某某多次向霍某某催要欠款,霍某某始终未能给付。多次索要无果,刘某某遂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诉求为要求霍某某偿还加油欠款19000元。

 

调解经过:镇调委会受理该纠纷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核实案件情况。调解员向霍某某出示欠条,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出具的欠条属于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拖欠货款拒不偿还,债权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一旦起诉,按照双方事前约定,霍某某还将额外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增加自身经济负担。同时调解员倾听霍某某的难处,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次性妥善了结该笔债务,免去当事人诉累。经过调解员多番沟通疏导,双方均有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自愿接受调委会的调解方案。

 

调解结果: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霍某某于2026年10月10日之前,向刘某某付清柴油欠款19000元;

款项全部付清之日,该加油站欠款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会严格遵照协议约定履行,不再因此事发生争执。

 

案例点评:本案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日常生活中,交易双方出具欠条约定还款时间、逾期责任,是清晰明确的债权凭证,具备法律效力。欠债还钱是基本的民事义务,若逾期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起诉主张权利的,债务人还需按约定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人民调解高效便捷,在进入诉讼之前化解金钱债务矛盾,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免去当事人打官司耗费的时间、财力成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镇,矛盾就地化解。

 

来源:林西掌上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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