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全面依法治市

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二)

 



法治创建一起来,有您参与更精彩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根基。2026年,我市将争创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全力营造“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现开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栏。专栏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常态化推送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创建标准、工作流程,系统梳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举措、特色做法、工作成效,全方位展示我市深耕法治沃土、夯实治理根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新篇章。

 

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二)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二、理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的关系

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三者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三根支柱,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就不完整,总目标就无法实现。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这就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三者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推动三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理解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关系

三者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必须相互统一、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依法治国要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供稿

 



附件

【字体:小 大】【收藏】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