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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

 


10月27日,赤峰市司法局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召开全面推进“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有关部署要求,听取各旗县区前期工作进展汇报,推动全市“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实现全覆盖。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工作,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人员选配、教育培养、日常管理和作用发挥等工作,推动“法治副村长(副主任)”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司法行政部门,一要在“实效”上下功夫。要切实发挥好“法治副村长(副主任)”作用,切忌做“花瓶”当摆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精细化公共法律服务、前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协助嘎查村(社区)依法治理四项职能,让基层满意,让群众满意;二要在“管理”上下功夫。严格工作纪律,旗县区司法局要发挥好主观能动性,把好“进口”,疏通“出口”,对这支法治队伍实现动态管理;三要在“融合”上下功夫。要把此项工作与法治乡村建设融合好,与“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融合好,与“一嘎查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融合好,与“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和使用融合好;四要在“长效”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法治副村长(副主任)”工作要善作善成,善始善终,切忌虎头蛇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要以服务基层为第一要务,共同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

市局普治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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