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信用卡金融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赤峰市司法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紧紧围绕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公证”的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年初以来,累计化解各类金融纠纷70余件。
建平台 育人才
一是建立组织。在公证处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组建了一支由19人组成的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队伍,该队伍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沟通技巧,为公正、高效地调解金融纠纷提供人才保障。二是加强培训。重视调解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定期组织调解员参加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每年组织对调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三是深化交流。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和经验,深入开展研讨交流活动,为高效高质量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建机制 优流程
一是完善机制。建立了完善的沟通与协作机制,确保调解员能够按照规范化程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他们的意愿和需求。同时与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和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完善流程。
制定了接受调解申请、调解前准备、召开调解会议等详细的调解流程。在调解会议上,调解员根据纠纷类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引导他们就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讨论,寻找共同点,缩小分歧,最终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三是自愿合法。坚持自愿调解的原则,加强“人民调解+公证”的衔接,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执行 重评估
一是赋强执行。达成调解协议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则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就调解协议到公证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还款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加强后续跟踪。调解协议签订并公证后,调解委员会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定期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协议履行情况,确保调解结果得到有效落实。三是评估提升。调解委员会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优化调解流程和方法,为进一步提升调解效率和质量提供有益支撑。
赤峰市司法局推行的“人民调解+公证”模式已在解决信用卡金融纠纷问题上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一模式充分发挥了公证机构的法定职责和人民调解的功能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公正、快速、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下一步,赤峰市司法局将不断加强对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深化与行政区域内各金融机构的合作,为更多金融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助力平安赤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