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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牢记三个“六不准” 打造平安好校园

发布日期:2023-06-02 08:38 来源:赤峰市司法局


    为提高辖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普及校园内外安全知识,在“六一”儿童节来临前夕,统部司法所联合派出所、镇综治办前往板石房子小学,利用学生课间操期间开展了“牢记三个‘六不准’”校园安全宣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所长常靖宇从防溺水、拒绝校园欺凌和交通安全三个方面进行宣传讲解。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告知溺水、校园欺凌和不注意交通安全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01

防溺水“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02

拒绝校园欺凌做到“六不准”

     不准对他人实施欺凌;不准参与对他人实施欺凌;不准与社会上不良青少年交往;不准加入校内外帮派、不准携带使用管制刀具,不抽烟喝酒涉毒;不准到歌厅、网吧等易发治安事件场所。

03

交通安全“六不准”

     不准在车行道上追逐打闹;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不准在车前车尾急穿;不准突然横穿马路、红绿灯闪烁时,不准进入人行横道


     

     

本次宣传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校园安全知识,通过口诀的方式让学生牢记什么是不该做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纠正不好的行为习惯,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摘自 林西掌上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