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之际,赤峰市司法局联合赤峰市工商业联合会决定设立赤峰市本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范围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范围涵盖全市民营企业、商协会等。二、选聘条件(一)政治导向正确。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备较高的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企业运营和行业管理中。(二)热心监督工作。企业负责人热心监督工作,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愿承担监督职责,能够积极主动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各类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三)具备代表性与影响力。在本行业或本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能够真实反映行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和诉求。(四)拥有专业法律支持。设有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专业法律人员)或聘有法律顾问,或者企业内有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以确保能够准确理解和反馈行政执法相关情况。(五)无不良记录。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保持良好的经营信誉和社会形象。(六)符合其他规定。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三、聘任期限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每届聘任期限为3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联系点的履职情况,在任期内可对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联系点能够持续发挥有效作用。四、工作内容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主要工作内容:(一)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提高企业和社会对法治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二)反馈执法情况。及时提供涉及本企业(行业)或者本地区行政执法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企业(行业)或者本地区的执行情况,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第一手资料。(三)反映执法问题。客观反映行政执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协助调查收集。接受问卷调查,积极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协助提供基层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为行政执法监督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五)提出意见建议。结合企业实际和行业需求,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六)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5日止。六、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通过自荐方式下载填写《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将申报表(WORD版和PDF扫描件)发送至赤峰市工商联非公经济服务中心邮箱。 七、审查、公示和聘用赤峰市司法局、赤峰市工商业联合会将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单位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资质条件、经营状况、社会信誉等方面。根据审查结果,择优确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无异议,被公示企业即正式确定为联系点。被选聘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单位,需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八、联系方式赤峰市工商联联系人:尚宇联系电话:0476-8822645 赤峰市司法局联系人:刘蒙蒙联系电话:18604769258邮箱cfsgslfgjjfwzx@163.com 附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 赤峰市司法局 赤峰市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5月27日 附件 赤峰市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企业全称 地址 所属行业 企业负责人姓名 政治面貌 社会职务 移动电话 联络员姓名 部门及职务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企业情况简介(500字以内) 申报企业意见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市工商联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市司法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备注
202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