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法治教育,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线,切实预防学生欺凌事件发生,12月9日,在林西县第四小学隆重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并面向三年级学生开展法治宣传资料发放、防欺凌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让法治意识在学生心中落地生根。

活动当天,聘任仪式在学校会议室正式举行。林西县第四小学校长王明新、副校长员艳丽、第四小学责任督学宋海明、责任督学王碧瑶、林西镇司法所所长郑国惠、内蒙古祥东律师事务所陈志东律师、林西镇司法所副所长李思言、市检察院基层锻炼定向选调生赵蕊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仪式上,学校负责人为林西镇司法所副所长李思言同志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聘请其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聘期一年,并对其受邀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共同助力学校构建平安法治校园,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聘任仪式结束后,在运动馆,向参加仪式的三年级同学们发放了精心准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宣传册500本、法治主题中性笔和宪法台历等宣传品400余份,让同学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随时随地接受法治熏陶。

随后,内蒙古祥东律师事务所陈志东律师以“拒绝学生欺凌,做自己的小英雄”为主题,为三年级全体学生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法治讲座。讲座中,陈律师结合真实案例,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讲解了学生欺凌的定义、常见表现形式及对受害者、施暴者双方的严重危害,深入分析了校园欺凌发生的原因和防范要点。针对小学生的认知特点,他还传授了实用的自我保护技巧:遇到欺凌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方求助,坚决拒绝参与欺凌行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座过程中,陈律师通过互动提问、情景讨论等方式与同学们积极互动,现场气氛热烈。最后同学们在轻松的氛围中伸出小手宣誓“拒绝欺凌,我有勇气!帮助同学,我有爱心!友善待人,我最快乐!”
此次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将法治副校长聘任、法治宣传资料发放与防欺凌专题讲座有机结合,形式新颖、内容充实,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仅让同学们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提升了自我保护能力,更在校园内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林西镇司法所将以此次活动为纽带,深化校所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之路,助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来源:林西掌上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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