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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关于我市通过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23年11月29日发布的公告(第12号)、2024年7月5日发布的公告(第5号),现就我市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盟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至19日期间到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司法局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赤峰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赤峰市司法局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76-5680105。

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






                                       赤峰市司法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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