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赤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赤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赤峰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由市司法局监督管理。赤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
(二)承担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
(三)负责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四)完成赤峰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赤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秘书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秘综合、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服务、对外交流等工作。
(二)审理科。负责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所涉全部程序性、事务性工作;负责赤峰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日常服务性工作;负责仲裁案件的质量督查工作;负责仲裁秘书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立案科。负责对案件进行审查立案登记;负责赤峰仲裁委员会的案号编制、分配、仲裁案件费用预收的计算、已缴费案件及缓缴费案件的报批、仲裁案卷归档的管理、法律咨询等工作。
(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对赤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赤峰仲裁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受理对赤峰仲裁委员会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工作。
(五)网络服务中心。负责互联网仲裁、机关内外网等维护工作。
负责人姓名:李亦晨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办证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71号市委老干部局楼13层赤峰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0476-836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