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司法局接连收到7家运输企业送来的致谢锦旗和1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这些鲜红的锦旗和满载感激的文字,见证了司法行政机关以“复议护企”专项行动护航市场主体发展的责任担当。
2024年8月,赤峰市某执法部门发现
某运输公司5辆货车存在异地经营未备案行为,直接援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认定其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同年12月,执法部门认为其未整改完毕,依据《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作出“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并对企业2名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了罚款。 企业不服,于2025年1月申请行政复议。赤峰市司法局受理后,及时进行了调查走访,精准锁定行政争议,即企业异地经营未备案行为是否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与实质安全生产隐患能否予以等同。
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赤峰市司法局打破传统固化思维,就本案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据判定问题,向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国家部级主管部门进行函询。经国家部级主管部门确认,企业异地经营未备案行为并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情形。赤峰市司法局收到复函后,及时与执法部门进行沟通,引导其自行撤销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并同步纠正其他同类行政处罚行为,实现了从个案审理到类案纠偏的治理升级。
本案办理后,赤峰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跟踪问效座谈会,多家企业走进行政复议机构,直观感受行政复议在受案便捷、办案迅速、实质化解争议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座谈会上,赤峰市司法局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同时向企业释明执法部门的管理初衷,引导企业及时备案,合法合规经营。“过去认为行政复议是‘民告官’,现在真切感受到这是政企沟通的法治桥梁。”某物流企业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
2025年以来,赤峰市司法局通过创新“全链条护企”机制,集中化解一批涉企行政争议,促使执法部门自我纠偏,主动撤销了涉20家企业、30名企业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
行政复议三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