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戒毒所按照大练兵工作计划,每周五“练兵学习日”集中进行实战科目训练,并有序开展政治理论、戒毒知识、党纪国法学习。通过有“向”、有“时”、有“法”、有“度”,持续推动场所全警大练兵活动向纵深发展。
一、练兵有“向”
练兵立足于有导向、有方向。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分别下发全警大练兵方案后,所党委及时研究练兵相关事宜,第一时间制定大练兵方案,锚定目标,为大练兵“立标定向”,掌控练兵大方向;第一时间部署练兵工作,召开开训仪式暨动员部署会,统一练兵思想;第一时间落实练兵事宜,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练兵工作推进会,学方案,夯思想,实现场所上下练兵一盘棋;第一时间成立全警大练兵领导小组,组建练兵专班,建立练兵工作制度,按照人员建制、年龄体结构,设立6个练兵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统筹推进训练考核。
二、练兵有“时”
结合场所目前全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场所将每周五作为“练兵学习日”,将下派到各司法局(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民警全部集中到场所,按照实战练兵计划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上午分组进行实战练兵科目训练,下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三学”。
三、练兵有“法”
坚持从实战需求出发,紧盯重点环节,强化大练兵举措,持续推进大练兵工作走深走实。练兵有目标牵引、有措施推动、有考评检验、有奖惩激励。
大练兵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集中练与单个练、课堂学与现场练、模拟练与实际练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训练。
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通过理论考试、组织阅警式、技能比武、单兵考核等方式,对照相应考核标准,逐科目进行量化考核,检验大练兵活动成果,计入个人训练档案。
建立个人考核档案,对个人参训出勤情况、平时训练表现(着装、态度等)、集中考核情况进行记录和评分,根据得分情况,评选“单科标兵”“全能标兵”给予表彰。
四、练兵有“度”
为检验练兵效果,衡量练兵成果,采取“先练后考”办法,每一个训练科目结束后,由场所练兵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目的训练目标和要求,制定考核标准,确定考核方式方法,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并将每一训练科目得分计入个人练兵成绩单。
目前场所已完成了警容风纪科目训练。此科目采取集中授课,支部分组讨论,个人自学方法开展。一是由可心政委以《内蒙古司法行政人民警察礼仪规范》为专题进行集中授课;二是统一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着装规范手册》《戒毒人民警察日常工作规范用语》,个人自学,分组讨论。
经过三个“练兵学习日”训练学习,5月10日,练兵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民警职工进行了集中闭卷测试。通过“边训边考”、“练考结合”的练兵模式,切实达到以考促训,以考促学的效果,确保练兵取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