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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关于推荐“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改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综合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决定拟推荐市司法局为“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集体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法治调研与改革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林树涛

受理电话:5680098

电子邮箱:fzdyyggk@163.com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正式予以推荐。

特此公示。                      

                

法治调研与改革科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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