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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证处

 

单位名称:赤峰市公证处

赤峰市公证处为依法设立、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由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赤峰市公证处具体承担如下业务:

(一)证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与公证相关的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担任公证法律顾问。

(三)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蔡久宏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办证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市委老干部局十一楼

联系电话:0476-8380259

公证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3楼

联系方式:0476-588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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