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峰市法律援助中心支部委员会:
贵支部《关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人选的请示》收悉。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经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同意任命刘岩同志为中共赤峰市法律援助中心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职务,同时,免去艾施辰同志中共赤峰市法律援助中心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此复。
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