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律师行业党委,赤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市公证处、昭乌达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市局机关各支部:
为扎实做好中国共产党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并报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批准,定于2021年1月下旬召开中国共产党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上一届中国共产党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赤峰市司法局第二届机关委员会;
(三)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赤峰市司法局第二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党员代表名额分配、构成比例和选举办法
(一)党员代表名额分配、构成比例
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16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市局机关党委直属各党委、支部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详见附件2)。党员代表的结构,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确保具有广泛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10%,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0%。
党员代表选举办法
1、资格条件: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为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以及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员不能被推荐为党员代表。党员代表应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
2、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以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差额比例应不少于20%。
3、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选举单位对候选人推荐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尤其要考察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并征求所在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选举单位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于1月10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详见附件3)报市局机关党委审查。
市局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选举产生党员代表。
各党委、支部务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本党委、支部选举情况及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市局机关党委。
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相关要求
(一)加强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鞠文林同志任组长,张洪新同志任副组长,下设会务组和代表资格审查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各党委、党支部也要加强对党员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保证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如期顺利召开。
(二)党员代表选举工作相关要求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把选举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各党委、支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党员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附件:1.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出席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
附件1
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特成立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鞠文林 局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局长,市戒毒所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洪新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乔显军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亦晨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强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副局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李广怀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市戒毒所所长、党委副书记
鲁晓梅 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王振国 赤峰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支部书记
程国良 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
蔡久宏 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
张凤翼 昭乌达公证处党支部书记
郭 欣 局机关一支部书记
刘兰兰 局机关三支部书记
胡祖华 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局机关四支部书记
杨中华 局机关五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会务组和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换届选举日常工作的实施和党员代表资格审查。
一、会务组
组 长:张洪新(兼)
副组长:兰春雨、闫宇辰、石玉磊
成 员:汤风波、李晓明、林树涛、苏晓光、刘兴伟、张嘉峰
二、代表资格审查组
组 长:张洪新(兼)
副组长:孟和平、鲁晓梅、兰春雨
成 员:张嘉峰、包红勇、王伟
附件2
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第二次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选举单位名称 | 代表总数 | 名 额 分 配 | |||
各级领导干部名额 | 专业技术人员名额 | 其中先进模范名额 | 其中妇女代表最低名额 | |||
1 | 局机关 | |||||
机关一支部 | 2 | 1 | ||||
机关二支部 | 2 | 1 | ||||
机关三支部 | 2 | 1 | ||||
机关四支部 | 2 | 1 | ||||
机关五支部 | 2 | 1 | ||||
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 | 9 | 3 | 1 | 1 | 3 | |
2 |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含离退休老干部支部) | 25 | 13 | 3 | 5 | |
3 | 市律师行业党委 | 65 | 29 | 10 | 29 | |
4 | 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 | 2 | 1 | 1 | ||
5 | 市公证处党支部 | 3 | 1 | 1 | ||
6 | 赤峰仲裁委秘书处党支部 | 1 | ||||
7 | 市昭乌达公证处党支部 | 1 | ||||
合 计 | 116 |
附件3
出席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选举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姓名 | 现任职务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文化程度 | 出生年月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备注 |
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籍贯 | 入党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
学历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健康 状况 | ||||||||
学位或职称 | ||||||||||
熟悉何种专业技术及有何种专长 | ||||||||||
现任职务 | ||||||||||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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