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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司法局党组织和党员“联建共管”和“双报到”工作进展情况

 

赤峰市司法局党组织和党员“联建共管”和“双报到”工作进展情况

市直工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领导关于加强党建融合发展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基层党建融合发展,牢固树立全域党建工作理念,确保市司法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联建共管”和“双报到”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相关要求,市司法局各级党组织切实增强对党组织和党员“联建共管”和“双报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互融、互通、互促、共创、共建、共赢六个角度为原则,加快工作的推进力度。开展好共建活动,抓好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所辖的13个支部、175名党员全部到松山区永业社区和红山区二中街社区党支部报到。推动机关党建融入城市党建“大家庭”“大平台”,有效释放了机关党建、行业党建的“外溢”效应。

一是市司法局坚持连心覆盖和融合互促并举,依托全市律师协会,成立律师行业党委,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是注重提升党建引领实效,按照市委组织部提出的机关党组织党员联建共管要求,组织开展“站起来,离开椅子,走下去,深入基层”活动,采取“划片、挂旗、驻点、进村”的方式,深入到旗县区司法局、基层司法站所开展党建和业务互动。

三是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联合玉龙街道办事处隆重举行“律师365”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制定了“律师365”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律师365”法律服务工作站正式揭牌,为参会居民代表进行问卷调查和现场咨询。

四是市局机关党委所辖的11个党组织,与红山区二中街社区签订了《开展融合党建工作协议》,下一步将制定具体共建方案,初步达成市公证处每月派公证员到社区开展公证业务惠民宣讲活动、市律师行业党委每月派律师到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二、具体做法

(一)市局机关党委级各级党组织与红山区二中街社区开展了首次共建活动

8月24日,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与红山区二中街社区开展的首次共建活动在红山区三道街办事处成功举办。在各党组织党建联合大会上,大家在三道街办事处党总支副书记刘亚生同志的带领下,集中学习领会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曾一春同志在赤峰市调研指导融合党建工作时的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炯同志在市委组织部部务(扩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二中街社区党支部书记鲁玉敏对二中街社区融合党建工作做了具体汇报,社区联合大党委通过构筑“1+4+6”融合党建管理新模式(“1”为党建统领,成立社区联合大党委,全面系统引领基层党建工作。“4”为四个特色,在联合大党委的指导下,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法律特色、文化特色、教育特色、综合服务工作。“6”为“六共”即:党员共管、阵地共享、活动共办、公益共为、特色共创、成果共享的特色工作法,全面开展二中街社区融合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更好的服务辖区党员、群众。三道街办事处主任董萍强调,融合共建就是要通过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等互动形式,使共建单位之间互融共通,互惠共赢,优势互补,取长补短。让各方党员、群众和各位主体享受到的资源更充足,参与到的活动更广泛,获得到的满足更丰富。学习会后,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公证处党支部负责人分别与二中街社区党支部签订了《二中街社区党支部全域党建融合共建协议书》,建立融合共建、联席会议、项目推进、双向沟通四大制度,保证全域党建融合共建活动充分有效开展。签订协议后,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所辖各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由二中街社区党支部承办的“感党恩、颂改革、忆发展、促和谐”—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文艺汇演活动,生动的歌舞、曼妙的旗袍秀、民族特色浓郁的各项表演,处处展现着社区百姓安居乐业、活力四射的精神面貌,也散发着融合党建工作的崭新魅力。

(二)律师365”法律服务的具体形式

一是在定点社区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解答好社区居民的法律咨询,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的满足社区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协助调处复杂疑难纠纷。我们将充分运用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工作,协助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对一些复杂疑难纠纷进行及时有效的的调处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预防和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调处不成的,正确引导居民按法律程序表达诉求,增强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

三是定期开展法制课堂活动。积极协助社区加强对辖区居民的法制教育,开展有特色的法制课堂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假期为辖区儿童举办少儿法制培训班;同时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有针对的法制培训班,对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四是积极配合司法所和社区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社区稳定。

(三)驻所调研活动成效显著

自今年6月起,在市局机关开展了“基层驻所调研”专项活动,要求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市局49名机关干部分别派驻到12个旗县区的3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参与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其中10名党员克服各种困难,选择离家较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司法所,深入基层,帮助解决问题,在基层锤炼作风与能力,切实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能力。

一是发挥优势帮助基层。此次专项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自活动开展以来,驻驻人员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参与矛盾纠纷调解40余件;参与特殊人员管理帮扶4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近20件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提出合理化建议30余条,有力地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倾心尽力服务群众。司法所承担了大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任务,每天与老百姓打交道,听老百姓述苦水、撒怨气,甚至看脸色、吃闭门羹,都是常事。“干人民调解工作,受些委屈很正常,站的角度不同,对事情的看法就不同,可能你觉得是些鸡毛蒜皮,老百姓却把它当作生活大事。只要摆正位置,设身处地为老百姓多考虑,肯倾听、肯交流,你会发现老百姓其实是很通情达理的。”这是赤峰市司法局所有参与“驻所强基惠民生”专项活动机关干部的思考,一次次与群众的面对面,将群众观念牢牢刻在了他们心中。

三是按章办事转变作风。开展展此次专项活动基于六方面考虑。第一,要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连心党建”、全域党建工作,创新开展赤峰市市委提出的融合党建工作,必须走出机关,到基层了解民生民意。第二,认真研究如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第三,领导有示范,从中央到市委,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出了表率。第四,工作有安排。市委对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和调查研究做出了重要部署,此项活动就是加强调查研究的重要举措。第五,基层有期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迫切期盼领导机关能够关注和解决。第六,干部有需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有相当部分的工作人员,缺乏基层历练,必须“补学补考”。

 “群众”“基层”两个词,是“基层驻所调研”专项活动的关键词,也是专项活动的出发点与目的。参与活动的机关干部时刻牢记这四个字,端正工作作风,扎实为民服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维护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在专项活动中,赤峰市司法局机关纪委没有接到一起关于驻所干部作风问题的投诉。


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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