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日的通知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律师协会行业党委,市公证处、机关各党支部: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明纪律、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
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对“两节期间”预防和纠正“四风”工作早安排部署,抽出时间搞好节日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级党委、纪委机关印发的有关文件的学习贯彻,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引导大家强化纪律意识,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碰红线、不踏底线。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在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法律服务作者切实转变过节风气、严守廉洁自律纪律。
二、严明作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各单位要教育所属人员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守工作纪律,确保节日临近工作日工作纪律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工作效率不减。要教育和提醒大家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恪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提出的八项严禁。既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实物等节日福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支持和配合各级纪委、监委的工作,加大对违纪案件的处理力度
要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各级纪委、监委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落实情况所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对纪委交办的查处问题不护短、不遮掩,对自身发现的和纪委查实交办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起、点名道姓曝光一起,及时作出组织处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力作用,确保执纪的严肃性。要畅通各类监督渠道,积极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威慑力。
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党委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