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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改进作风 争当“玉龙先锋”实施方案

 

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 改进作风 争当“玉龙先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北疆先锋”工程深入实施,按照《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赤党办发[2018]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玉龙先锋”行动全面推进“北疆先锋”工程的实施意见》(赤党办发〔2018〕9号)要求,结合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及市司法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北疆先锋”工程为引领,以“玉龙先锋”行动为载体,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广大党员成为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创一流业绩、维护民族团结的先锋模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赤峰跨越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强化。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完成3个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任务。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充分发挥。

(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认真落实《中共赤峰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和调查研究增强工作实效的实施意见》(赤党发〔2018〕9号)精神,引导广大党员成为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创一流业绩、维护民族团结的先锋模范。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住所调研活动。

(三)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全面过硬。坚持能上能下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建设对党忠诚、有能力有本领、清正廉洁的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基层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四)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坚持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到位,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有效解决。

(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专项整治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等问题,重点纠正各级党组织书记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挂帅、不出征等问题,整治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欺上满下,脱离群众、消极应付等问题,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管理松散、风气不正、工作平庸等问题。通过查摆整治,使机关作风有新的进步。

三、主要措施

(一)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1.机关单位以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为重点,大力实施“活力党建”。着力解决好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分层落实各级党组织领导责任,健全定期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督查调度常态化推进机制,强化述职评议、量化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优化基层组织设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组织生活经常化、党员教育常态化、支部主体作用长效化。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坚持“融合式党建+”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三转一创”(转理念、转职能、转作风,创建活力机关)活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结对帮扶、市直机关与市中心城区社区结对共建载体,加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建活力。市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要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解决好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活动方式,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通过佩戴党员党徽、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等形式,让窗口党员亮明身份,增强党员意识,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品牌,以党建促工作,以品牌促党建,提升队伍形象。

2.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要以扩大“两个覆盖”为重点,大力实施“连心党建”。坚持党的领导与促进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有机结合、互促共赢。不断提升党组织组建率和覆盖面。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监督机制,深化律师事务所社会党组织“六个好”(保证政治方向好、团结凝聚群众好、推动事业发展好、建设先进文化好、服务人才成长好、加强自身建设好)党组织创建,确保党组织规范有效运行,着力提升覆盖质量。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1.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俗化。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每年至少开展4次,做到年度有计划,活动有主题,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利用好“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交纳党费、服务群众、过党的政治生日等活动,充分利用主题党日项目库、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确保主题党日政治导向鲜明、实际效果明显。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纪律约,做到“四个合格”。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2.建立健全基层基础保障体系。推动人财物等各类资源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基层保障水平。加强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参与区域化党群活动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加强信息化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智慧党建”大数据管理服务系统,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载体和工作机制创新,推进党员教育系列平台融合发展。加强经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要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长效保障机制,深入开展标准化场所建设,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规定,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主义的“十种表现”,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厚植党执政群众基础。保持整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力度,规范各级党组织书记用权行为,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定期向基层党委和党员群众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

(三)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建设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的选、育、管、用工作,“选”上以基层党组织换届为契机,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育”上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注重加强党性教育和党建业务培训,深化“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专项行动”,每名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特别是要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每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新任党务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的轮训。“管”上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日常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落实目标管理、报告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规范基层党组织书记用权行为。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保障激励政策,探索建立差异性奖励政策。“用”上注重推荐综合素质好、群众威信高、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激发基层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热情。

2.建设坚强有力的基层骨干队伍。持续加强基层骨干队伍建设,着力充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力量。机关按照工作人员总数(含离退休人员)2%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机关人数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要增加比例,推进党务工作者与业务人员同待遇、同考核、同奖励。

3.建设充满活力的党员队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基层党委领导把关作用。深入实施发展党员“月调度、季统筹、年总结”机制,严格执行结构性倾斜计划,注重从一线民警、高知识群体中和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中发展党员。要及时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市直机关工委每年对发展对象和新发展党员进行集中培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和现己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工作体系。推动网格化管理与网络化服务有机融合,融入党员培养、培训、作用发挥、党内活动等功能,促进线上线下资源共享、管理互动,实现党员有效管理。稳妥有序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玉龙先锋”行动,是全面推进“北疆先锋”工程,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深入实施“玉龙先锋”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出具体安排,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抓好协调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二)刚化任务,加强考核。局直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机关党委将不定期对“玉龙先锋”行动的具体落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局直各党委也要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实施“玉龙先锋”行动的督导考核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究新情况、总结新规律、解决新问题,加快补齐基层党建突出短板。各级党组织要将开展玉龙先锋行动与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结合起来,认真完成各项考核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着眼基层实践,注意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微信平台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开展“玉龙先锋”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要注重培养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并与“两优一先”表彰奖励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创先争优,争当“玉龙先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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