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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司法局党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市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务公开相关要求,切实把握好本级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市局党务公开具体内容是: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情况;

3、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推进落实情况,以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情况等;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四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等;

5、市局召开的党的重要会议、活动情况等;

6、重要人事任免、党内表彰情况等;

7、市局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8、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情况,接待来信来访情况;

9、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巡视巡察进驻、反馈、整改情况;

10、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要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参照市局党务公开内容,明确本地(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时效

公开的形式

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进行公开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以及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公开的程序

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党的组织要严格执行“提出-审核-审批-实施-管理”的公开程序,按照“谁承办、谁提出”“谁公开、谁审批”“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探索建立具体操作办法,细化完善公开运行流程。研究提出党务公开事项,进行内部审核和保密审查,重要事项报本地区、本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批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选择适当方式予以公开。要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决不能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暂时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决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决不能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要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发现有不良信息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对于未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拟公开事项,应当报上一级组织审批后按程序进行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在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或者向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确保党务公开安全有序进行。

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一般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事项适时公开。

其他事项

(一)明确党务公开责任主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务公开履行领导责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公开什么、向谁公开、以什么方式公开”等问题,研究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科学编制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限和责任单位等,不断增强党务公开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选择适当的党务公开方式。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勤俭节约、便于监督”的原则,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务公开必须体现时效性,确保公开时限、公开内容与公开实效相适应,按照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时限进行。

(三)统筹使用党务公开平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规依法最大限度向党内、社会和群众公开。要因地制宜建立本级党务信息公开平台,积极统筹使用现有和在建公开载体和平台。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栏建设。有条件的党组织可以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赤峰市司法局重点依托文件、会议和局域网平台进行党内公开,通过赤峰市司法局官方网站、“赤峰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以及4K智能机顶盒电视终端等平台,开辟党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党务公开对外宣传网络媒体向上一级组织备案制度,并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保障网络公开平台健康运行。

(四)积极探索党务公开新机制新模式。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应当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探索完善党委(党组)新闻发言人、党员旁听党委(党组)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不断创新党务公开新途径、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逐步构建全流程的党务公开工作链条,推动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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