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赤峰市2018年度
“草根法治事件”“草根法治人物”的决定
各旗县区依法治旗(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普治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法治赤峰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进一步彰显维护社会正义、弘扬法治精神的“草根智慧”和“草根价值”,助推法治赤峰、平安赤峰、和谐赤峰建设,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赤峰广播电视台联合组织开展了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事件”和“草根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推出了一批在平凡岗位上敢担当、有作为,默默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对推进当地民主法治建设产生深刻影响,得到群众充分肯定和广泛关注的典型事件和先进人物。活动经过动员部署、推荐初选、公示投票、终评核定等程序,并经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赤峰市组建信访法律事务公益服务中心”等10个事件为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事件”,原敖汉公证处端勤学为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人物”特别奖,市交警支队杨涛等10人为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人物”(名单附后),现予通报表彰。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做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开启了我国法治建设新征程。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积极进取、再接再厉,弘扬宪法精神、彰显法治力量,在推进依法治市新的实践中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附件:1. 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事件”
2. 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人物”特别奖
3. 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人物”
中共赤峰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赤峰市委宣传部
赤峰市司法局 赤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赤峰广播电视台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1
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事件”
序号 | 事件名称 | 推荐单位 |
1 | 赤峰市组建信访法律事务公益服务中心 | 市委政法委 |
2 | 赤峰公安“全家Y”精准打击犯罪的利器 | 市公安局 |
3 | 赤峰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填补自治区空白 | 市检察院 |
4 | 赤峰市中院依法裁判 五甲万京“起死回生” | 市中院 |
5 | 智能法律机顶盒 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 市司法局 |
6 | 翁牛特旗诉调对接 化解矛盾于诉前 | 翁牛特旗 |
7 | 全区首支法治乌兰牧骑落户宁城 | 宁城县 |
8 | 敖汉旗整治养老“顽疾”助力脱贫攻坚 | 敖汉旗 |
9 | 赤峰市建成全区首家嘎查村依法治理实践基地 | 元宝山区 |
10 | 松山区向阳派出所:“小公安”除掉“大恶瘤” | 松山区 |
附件2
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人物”特别奖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推荐单位 |
1 | 端勤学 | 男 | 原敖汉旗公证处主任 | 敖汉旗 |
附件3
赤峰市2018年度“草根法治人物”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推荐单位 |
1 | 杨 涛 | 男 | 市交警支队党委委员、一大队大队长 | 市公安局 |
2 | 张亚会 | 女 |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 市检察院 |
3 | 牛占龙 | 男 | 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4 | 范体志 | 男 |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 市民政局 |
5 | 陈 明 | 男 | 赤峰日报总编助理、记者部主任 | 赤峰日报社 |
6 | 王广和 | 男 | 林西县黄河子村村民 | 林西县 |
7 | 王志杰 | 男 | 敖汉旗八旗村村民 | 敖汉旗 |
8 | 徐宝义 | 男 | 元宝山区前进村村委会主任 | 元宝山区 |
9 | 潘亚红 | 男 | 松山区公安分局穆家营子派出所民警 | 松山区 |
10 | 刘绍禹 | 男 | 松山区丰泽园社区街道关工委副主任 | 松山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