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赤峰市法律援助中心
赤峰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市司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动开展全市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二)负责参与拟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
(三)负责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核查和指派。
(四)承担行政复议申请接收、咨询解答等行政辅助性工作。
(五)负责指派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六)负责开展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工作。
(七)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
(八)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刘岩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办证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王府大街8号赤峰市司法局一楼
联系电话: 0476-5680100,5680101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