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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耐心调解 依法依情促成和谐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近日,平庄司法所本着“矛盾解决于萌芽,问题化解在基层”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成功化解当地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帮助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成功解决了问题。

调解经过

徐某某是平庄镇某村一个村民,在今年六月份刚来到厂内打工,在运输厂内材料的时候,不慎在电瓶车上掉落。厂内工友们发现徐某某摔伤后,立即联系到徐某某家人,在征求了其家人同意后,及时将徐某某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医院确认徐某某左大腿韧带撕裂,需要手术和住院。工厂的法人刘某某在事故发生之后也赶到了医院,在慰问完徐某某家属后表示自己愿意对徐某某进行赔偿,但是多天以来双方对于具体的赔偿内容以及赔偿金额一直没有谈妥。最后,为了解决纠纷,徐某某的家属向平庄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结果

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平庄司法所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调解过程中,徐某某的家属认为赔偿医院治疗等费用38282.91元的同时,还应该针对本次事故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进行赔偿150000元。刘某某虽然同意进行赔偿,但是依然认为150000元的金额赔偿过高并且赔偿的内容过于繁多,双方对赔付金额存在较大差距,对赔付内容也各持己见,调解难度很大。针对双方的争议,调解员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文,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刘某应当赔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调解员又考虑到,徐某某已经住院了三个月,在出院后经过调理能够自愈。另外,在明确了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后,再次与双方进行协商沟通并且界定了合理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额,经过调解员耐心的调解,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调解协议,刘某某同意赔付徐某某医疗费及其相关费用,并且愿意赔偿100000元。“出了这么大事,家属哪能不心疼和着急呢,心情都可以理解。非常感谢司法所能够给我们搭建一个和解的桥梁。”确定完协议的刘某某说道。

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事故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调解员运用合理的沟通方式,引导当事人们表达自己的需求。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对双方矛盾点进行讲解,成功促成自愿达成协议,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当了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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