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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听证 旁听观摩 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听证——元宝山区行政复议敲下新法实施后听证第一槌

 
2024年2月26日上午,元宝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就申请人葛某、付某、孙某不服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平庄派出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一案举行听证会。平庄派出所负责人参加听证会,这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元宝山区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

听证会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就行政复议请求的事实及依据,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陈述。听证人员就相关事实和依据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就争论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平庄派出所负责人认真听取了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并代表平庄派出所作了陈述。
此次行政复议听证,是元宝山区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重要举措。2024年1月1日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元宝山区行政复议机关转变“书面审理”为原则的传统审理模式,全面实行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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