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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三步走”将法治建设纳入巡察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督促推动依法治区责任落实,元宝山区分三步走,率先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巡察范围,助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见真见效。
第一步,将法治建设纳入《中共赤峰市元宝山区第九届党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同时在九届区委第二、三、四轮巡察工作中,初步尝试重点关注以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等为主的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释放出区委巡察注重法治、厉行法治的鲜明信号。
第二步,经过三轮巡察工作的试行探索,在2023年4月的第六轮巡察中,将被巡察单位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这一举措有效加强了对被巡察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的监督力度,有力督促了被巡察单位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能力提升,特别是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效果显著。
第三步,正式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巡察内容写入正在开展的九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方案,实现法治建设与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区委巡察重点内容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推动法治督察“单打独斗”到与区委巡察“协作配合”的转变,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下一步,元宝山区将持续深化法治建设督察与区委巡察交流合作,逐步建立督察与巡察联络沟通机制、联动工作机制、业务骨干交流学习机制,巩固监督合力。依托巡察力量不断加大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监督力度,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元宝山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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