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全面依法治市

赤峰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公文办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提升运转质效

 


为进一步明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公文处理及运转的具体流程,规范收发文办理,提高办文质效,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近日,赤峰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了《中共赤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公文办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公文办理工作规范》)。

根据《赤峰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赤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赤峰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作为市司法局内设机构,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协调机关各内设机构承担相关工作。自2020年起,由市司法局接收到的电子政务外网来文、机要交通来文、密码电报等以依法治区名义制发的文件,均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统一接收后,再分口办理。市司法局各内设机构、市直各部委办局凡以依法治市名义制发文件,均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统一下发文号,并归档备案。出台《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对于进一步规范依法治市办文件办理及运转,具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和实践意义。

出台的《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包括总则、收文办理及发文办理三章十二条。总则主要阐明了收发文件由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统一运转的依据,收文办理主要从台账登记、贴单运转、拟办意见的提出、急件的处理、领导批示情况的办理等几个方面对具体流程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当日所收文件原则上即时填写收文批办单及时进入运转程序,并顺序呈送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办公室及委员会主要领导同志审阅。收文为急件的,呈送顺序由串联式转为并联式及时分送各位领导审阅。发文办理方面全面贯彻上级减负要求,原则上不允许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向旗县区党委和政府下发指令性文件,凡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制发文件的,应规范填写文件签批单。领导签发后,承办科室可到依法治市办秘书科领取文号及文件红头。文件正式印发后,将文件签批单、清样及三份正式文件交秘书科存档。涉密发文要履行保密文件审批程序,下发时一律通过机要渠道进行投寄,严禁通过外网传输。所有存档文件按年度交局档案室统一保存。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供稿



附件

【字体: 】【收藏】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