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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系列宣传(七)赤峰市公安局:赤峰市公安机关建机制 促改革 持续提升规范执法能力

 


2023年,赤峰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梯次创建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的工作目标,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参加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市推荐的4个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元宝山区、宁城县、克什克腾旗、松山区全部入围自治区实地评估,推荐的5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入围3个。11月1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我市元宝山区、宁城县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赤峰市聚焦行政复议全面规范化 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赤峰市‘智慧+交通’助力依法行政 科技护航建设数字型服务型法治政府”“赤峰市公安机关建机制 促改革 持续提升规范执法能力”3个单项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为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氛围,把示范创建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工作,现对我市入围及获得自治区命名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和单项示范项目进行系列宣传。今日刊发赤峰市公安局:赤峰市公安机关建机制 促改革 持续提升规范执法能力赤峰市公安机关建机制 促改革持续提升规范执法能力赤峰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建设目标任务,执法改革纵深推进、执法质量显著提高、执法公信力不断攀升,实现法治公安建设全面突破。一、坚持规范执法,确保顶层设计系统化注重顶层设计,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将规范执法行为作为“生命线”坚守。在全区率先出台《赤峰市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严格履行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固定听取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法治公安建设重大问题,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档升级。赤峰市公安局、翁牛特旗公安局、宁城县公安局等五个单位获评全区执法示范单位。

二、立足群众需求,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受案登记立案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接报案“三个当场”规定,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全过程网上监督。全面开展基层所队智能接报警区室建设,实现群众报案全程可回溯监督。拓展监督途径,群众通过手机扫码查询案件进展,智能采集群众基本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立足群众需求 聚力改革攻坚常态化防范治理受立案突出问题”获评全区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典型案事件评选一等奖。受立案常态化防范治理长效机制经验成果被公安部法制局刊登。

三、强化科技赋能,确保执法监督闭环化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数据要战斗力,强力推进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与大数据应用深度融合,构建执法监督新模式,提升打击能力,强化办案质效。构建全市“14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40个分中心、180个案管组+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调解室”集中办理一体化建设模式,刑事案件及复杂敏感行政案件全部进入中心、分中心办理,实现智能化办案场所全覆盖。在执法监督平台设置执法办案10个领域60个问题监督模型,自动预警,督办整改,闭环反馈执法问题。创新开展“三级、三查、三清”执法监督机制,实现警情日清零、案件月清仓、问题季清底工作目标。

四、坚持锤炼队伍,确保执法能力最大化进一步增强全市法治公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全警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载体的执法培训。建立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党建引领,按照市局、旗县区公安局、基层所队三层级推动执法培训任务,实现全警执法培训100%。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着力整治执法顽瘴痼疾,努力锻造高素质过硬执法队伍。推荐选树10个法治公安建设成绩突出集体,51名先进个人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

赤峰市公安机关将以“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评选为契机,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持之以恒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为法治公安、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市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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