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赤峰市司法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圆满完成了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本次选任人民监督员60名,经过严格筛选,成功选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基础扎实、专业能力突出的人民监督员队伍。
精准画像,构筑“多元适配”监督力量
本次选任工作严格遵循“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在队伍结构上,严格执行在编人员比例限制规定,选任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共28名,占比46.7%,符合不超过50%的要求,确保了监督员队伍的广泛代表性和中立性。非公职人员占比53.3%,基层一线代表充足。在年龄结构上,形成了老中青结合的合理梯队,其中30-40岁13人、40-50岁25人、50-60岁19人、60岁以上3人,平均年龄45岁,实现了经验传承与队伍活力的平衡。在专业背景上,注重履职能力与实际需求的匹配,选任具有法律专业或工作背景的人员18名,占比30%,能够有效对接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监督需求;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69%。在代表性与广泛性上,人员来源覆盖自然资源、教育、医疗、企业、基层社区等多个领域,基层一线代表充足,同时兼顾了不同民族、党派和界别。在地域分布上,严格按照12个旗县区均衡分配的原则,每个地区选任5名,实现了地域全覆盖,便于监督员就近履职,有效提升了工作实效。

规范流程,夯实“公平公正”选任基石
本次换届选任严格依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全过程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构建了严谨规范的“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公示任命”的工作闭环。选任初期,通过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法治赤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发布选任公告,明确选任条件、程序步骤和名额分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累计接收报名共212人次。考察阶段,组建专门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资格审查等多种方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群众基础和社会评价进行全面核查。公示阶段,对确定的60名拟任命人选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了整个选任过程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将政治可靠、群众信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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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赋能,构建“实战导向”培养体系
为推动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尽快实现从“选得好”向“用得活”、“监督准”转变,市司法局同步谋划了“岗前+岗中+线上”全链条赋能培养体系。岗前集中培训阶段,重点围绕检察机关职能与机构设置、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职责权限与履职程序等核心内容,特邀市人民检察院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通过组织观看听证会示范教学片等形式,使学员们对监督履职的关键环节和行为规范有了直观、深刻的理解,有效促进了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的转化。岗中实践指导阶段,建立“一对一”结对传帮带机制,由经验丰富的留任监督员进行实务指导,帮助新人快速熟悉业务、进入角色。线上常态学习阶段,依托人民监督员工作群等平台,定期推送法律法规、监督指南和典型案例,搭建起“随时学、即时问、互动研”的线上学习社区,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赋能模式,切实提升了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靶向发力,以精准监督护航检察职能全面履行
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将紧紧围绕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核心职能,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规范、精准履行监督职责。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履职考核+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监督员的履职情况、参与度、监督实效等进行评估,建立有效的激励和退出机制,确保队伍始终保持先进性与活力。同时,市司法局将持续为人民监督员搭建多元化的监督实践平台,优化监督履职保障,畅通监督渠道,深化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与检察业务实践的融合,以高质效的司法监督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赤峰、法治赤峰贡献更大力量。
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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