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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司法局举办全市第三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监督检察办案的精准度和专业性,提升新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11月18日,赤峰市司法局与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全市第三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鹏,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术民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市新选任的60余名人民监督员及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举行了庄严的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与会领导共同为新选任的60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全体人民监督员进行了集体宣誓,以铿锵誓言表达了依法履职、公正监督的决心。新选任人民监督员代表作表态发言,表示将珍惜荣誉、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鹏在开班动员讲话中,首先代表市司法局向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他全面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在构建协同高效工作格局、锻造素质过硬监督队伍、取得务实有力监督成效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客观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监督实效有待提高、数字赋能不足、社会认知度不高等短板与不足。

李大鹏副局长对新任人民监督员履职提出明确要求和建议。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司法公正的坚定守护者。二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尽快熟悉检察业务知识、监督程序和方法,做监督领域的行家里手。三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客观公正地提出监督意见。他表示,市司法局作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组织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服务、强化保障,努力为大家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术民在讲话中阐述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核心价值,强调了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鲜明态度。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做好保障,确保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本次培训班课程设置针对性强,特邀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希尧进行专题授课。授课内容紧密围绕检察机关的职能与机构设置、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发展与规定解读、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权限与履职程序、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与实践分析等重点内容展开,旨在帮助新任监督员尽快进入角色,提升监督能力。

为增进学员对监督履职场景的直观认知和感性体验,专门设置了实践教学环节,组织全体学员集中观看了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精心录制的听证会示范教学片——《广东督促某区生态环境局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观摩真实案件听证全程,学员们对人民监督员在案件评议、焦点发问、意见发表等关键环节的职责定位和行为规范有了更为生动、具体的理解,有效促进了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的转化。

此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标志着赤峰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正式启动。通过培训,新任人民监督员进一步深化了认识、明确了职责、掌握了方法,为今后依法、规范、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必将有力推动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赤峰、平安赤峰注入新的动力。

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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