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局内要闻

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赤峰市旅游市场管理 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做好草案送审稿审查工作,根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赤峰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10月23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赤峰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论证会,市司法局立法科、局机关公职律师代表,市文旅局相关科室共12人参与论证。

《条例》作为列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初次审议项目,由市文旅局承担起草任务,前期已经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程序,经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论证会上,市文旅局介绍了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起草过程、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确立的主要措施以及主要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论证会参会人员对总则、经营行为规范、游客权益保护、行业安全管理、市场环境优化、部门监管职责、法律责任、附则八章内容逐章逐条研究论证,围绕是否与上位法协调衔接、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规范、是否超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是否适用法律正确、是否妥善处理起草过程中征求的各方意见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并对个别争议条款进行修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条例》送审稿将按程序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事项做好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的组织、指导、协调以及草案审查工作,确保立法内容更加科学、立法程序更加规范。



附件

【字体: 】【收藏】 【打印】【关闭